(圖/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)
為改善老舊公寓的無障礙環境,臺中市政府推出「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計畫」,提供最高45%經費補助,協助社區加裝電梯、改善坡道及通行設施。申請期間自3月24日起至8月31日,符合資格的社區可把握機會提出申請。
根據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說明,凡於2012年12月30日(住宅法施行前)取得建築使用證,或在建築管理實施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集合住宅與住商混合建築,且住宅使用比例達50%以上,均符合申請資格。
補助內容涵蓋以下項目:
●共用無障礙設施:室外通道、避難層坡道、扶手、出入口、室內走廊等。
●昇降設備:
●5層樓以下公寓可申請新設電梯。
●5層樓以上公寓可申請電梯修繕補助。
(圖/ Unsplah)
該計畫補助金額依總工程經費計算,最高可達45%,補助範圍為36萬至216萬元不等(依實際申請內容核定)。
申請案經審查通過後,需符合內政部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」,並於完工驗收後撥付補助款,確保無障礙設施符合標準並順利投入使用。
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,針對尚未規劃安裝無障礙設施的5層樓以下公寓,市府可提供免費到府評估,並派員至社區進行說明會,協助住戶申請補助,確保改造計畫順利進行。
(圖/ Unsplah)
市府鼓勵符合資格的社區踴躍申請,相關申請資訊可至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官網(https://thd.taichung.gov.tw/3344250/post)查詢,或親洽公寓大廈管理科(地址: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),電話04-22289111轉695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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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/ 曾大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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